• 2009-04-19论民族性(续“闲评郎咸平”) - [狗想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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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这里提出民族性的问题,总结起来,欧美的民族性是思维直接,比较绝对化;而中国的民族性什么东西都没有绝对,讲究一个合理性,也就是讲一个“度”字!

    举个例子,你问一个美国学生,郎教授的讲座讲的好不好,他只会回答好,或不好。而如果你问一个中国学生,他多半会根据说话对象的脸色反应,好坏各说一些。欧美的人是很就事论事,所以很多东西可以程式化,甚至是“说明书化”,所以他们的管理发展成项目管理,发展成职业经理人制度,在这家公司把事情做完了就好了。而所谓“信托责任”,其实就是对事不对人的。但中国不行,中国讲究的是人的关系,非常的微妙,你和上下级关系弄不好,你就不可能得到重用,而你得到重用可以去做一些成绩了,那你和这个企业,这个团队的关系已经是千丝万缕了。这个不止是在企业,在政府中也是这样,相信我不用太多解释。

    一个思维直接,绝对化的民族,就是一个相对简单的民族,对就是对,错就是错,好就是好,坏就是坏,他们做管理最合适的就是搞制度化了。制度化就像是一个程式,人就像是程式里面的变量。程式要做得好的前提,就是你的变量要容易定义。很明显,欧美的人是容易定义的,也容易把握的。所以他们自然而然的发展出了把法律制度化,把经济制度化,甚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制度化,而这些制度化在他们身上是有效的!

    而中国人讲究的是合理性,所谓合理性就是没有绝对的对错好坏,合理就好,合理就能接受。在外企做采购,无论你进的货质量多么好,多么准时交货,但你都是不能私底下拿佣金的,因为这是错的,用来郎的话说就是“做得好是应该的”;但是在中国做采购,你做得好了,拿点佣金是可以接受的,比如你为公司创造了10的价值,你私底下拿个1的佣金,只要你把这个“度”把握好了,中国的老总是不会管你的,权当是你的辛苦费了,而这个也是中国人民可以接受的。中国人是非常善变,也非常善于变通的,作为变量的话,中国人是非常难以定义的,所以说在中国搞好法制化这个程式的成本非常高,也未必是唯一出路。

    我想干脆在本博客新开辟个栏目叫闲评郎咸平吧,待续。


    历史上的今天:

    闲评郎咸平 2009-04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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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看来你支持比较绝对化的民族思维